扬州市人事考试网是专门为人事考试的事业单位提供服务,提供各种专业考试的信息,收费公示,培训计划等等网上服务,主要工作职责为:组织实施招录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的报名和考试工作;组织实施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的报名和考试工作;组织实施全市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、职业(执业)资格等职称考试、省水平等级考试的报名和考试工作;承办各类社会委托考试的命题、考试、阅卷等工作;组织实施全市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等级考试、考核、发证、培训工作;具体承办各类人事人才培训工作。
报名管理规定:
(一)不准违规设定报考资格(资质)条件,严禁因人设岗
和因人设置条件;
(二)不准拒绝符合法定条件、标准的报考申请或违规对不
符合法定条件、标准的报考申请予以,严禁对明知是伪造、
变造的报考材料(信息)予以;
(三)不准擅自更改报考人员信息,严禁泄露报考人员个人
信息;
(四)不准组织或参与组织考前培训,严禁指定教材或者其
他材料。
二、严格试题命制管理
(五)不准探听、偷看、擅自复制或留存试题及与命题相关
的保密资料,严禁泄露考试试题等保密材料和信息;
(六)不准使用非涉密电脑或电子介质命制、存储试题和保
密资料,严禁将涉密电脑或电子介质接入互联网;
(七)不准泄露考试命题专家或者相关工作人员的身份信
息,严禁在公共场所或有无关人员在场时谈论涉密事宜;
(八)不准违规进行试卷印制、押运、交接、保管、启用、
回收、销毁等工作,严禁缓报、瞒报试卷管理的重大异常情况。
三、严格考试组织实施
(九)不准违规分派主考、监考、巡考人员和面试考官,严
禁纵容、协助或者参与;
(十)不准瞒报考试违纪违规行为,严禁擅自撤销或更改违
纪记录;
(十一)不准编造、仿造和捏造违纪违规的处理依据,严禁
擅自更改违纪处理决定;
(十二)不准擅自更改评分标准,严禁在评分时打人情分、
关系分;
(十三)不准擅自拆开密封答卷册或违规涂改报考人员答题
信息,严禁参与更改、伪造考试成绩等信息。
四、严格执行考试政策
(十四)不准接受可能影响考试公平的请托,严禁收受相关
礼品、礼金和有价证券等;
(十五)不准隐瞒应当回避的情形,严禁做出可能影响考试
公平公正的行为;
(十六)不准违规指定体检医疗机构,严禁干预体检医疗机
构做出体检结论。
(十七)不准审批录用(聘用)不符合条件和程序的拟录用
(聘用)人员,严禁公务员招考不考而录的行为。
五、严格资格证书管理
(十八)不准擅自扣发他人合法取得的资格(合格)证书,
严禁利用发放、补书非法收取费用;
(十九)不准虚报、瞒报资格(合格)证书遗失信息,严禁
擅自留存空白证书;
(二十)不准为考试不合格或未参考人员颁发资格(合格)
证书,严禁伪造、变造资格(合格)证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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